舞蹈表演专业

 培养掌握舞蹈表演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扎实的舞蹈表演技能,有较强的舞蹈表演能力和一定的舞蹈教学能力,能在专业艺术团体、文化传播和演艺公司以及基层文化馆站、社会文化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文化创意与策划、演出经纪、社会培训等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艺术技能人才。

2.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形态

身体形态(5分)

评分标准:考评员从五官、四肢比例、身材等方面综合评定。


(2)素质 (5分)

测试内容:完成平转动作

测试方法:连续平转10圈,考官根据考生考试过程目测打分。

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考生完成质量、动作的流畅、身体的控制能力综合评定。


(3)专项技术90分

测试内容:自编成套动作组合,主项(一支舞)副项(一支舞)

测试方法:主项(一支舞):标准舞(华尔兹、探戈)或拉丁舞(伦巴、恰恰)自选一支舞蹈;副项(一支舞):标准舞(华尔兹、探戈)或拉丁舞(伦巴、恰恰)自选一支舞蹈;主项和副项不得相同舞系;同一时间段考试的考生可自行男女双人搭伴或单人完成展示(每一支舞展示时间为50秒--1分钟;动作难度不限);同一舞种的考生,将随机编组,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评分标准:考评员根据考生的技术技巧(技术质量、音乐中的动作质量)、艺术表现(单人\双人技巧、动作编排和艺术表现力)、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3.服装要求

(1)男生:

上衣:白色或黑色翻领衬衫,系黑色领带或领结,袖口为普通纽扣(不可穿金属袖扣),不可穿马甲,不可背背带,不可穿燕尾服。

裤子:黑色长裤,可有黑色缎裤边(不允许其他颜色,不可做异形),可以系普通皮带(皮带头不可另类,不可出现明显标识尤其是图案或者字母)。

不允许佩戴任何头饰、颈饰、腕饰等饰品。


(2)女生:

考生只能穿标准训练服,不可有任何图案或者英文字母或汉字等突出标识,服装不得镶嵌装饰(钻、亮片、珠管、羽毛)。可选择分体也可选择连体裙装,不可过分暴露(私密部位必须遮盖),服装要得体、大方。不允许佩戴任何头饰、颈饰、腕饰等饰品。


4.其他有关说明与要求

(1)考试音乐由校方统一提供,每支舞时长50秒-1分钟。

(2)考生不允许化妆、需素颜。

(3)服装不符合要求者禁止入场考试。

(4)每位考生仅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5)考生舞伴必须是应届艺考生,每人只能参与一次双人搭手考试并纳入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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