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传媒学院浙江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
专业名称 科类 最高分 最低分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① 综合 347 347 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① 综合 347 347 表演(服装表演)① 综合 347 347 表演① 综合 347 347 电影学(院线管理) 综合 517 498 电影学(影视制片) 综合 558 506 数字媒体艺术 综合 546 498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① 综合 347 347 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① 综合 347 347 播音与主持艺术① 综合 347 347 戏剧影视文学(策划与编剧) 综合 566 493 戏剧影视导演 综合 546 514 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 综合 545 494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 综合 547 512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 综合 547 495 录音艺术 综合 450 385 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 综合 569 514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 综合 558 510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 综合 575 508
一、我校为独立学院,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无我校志愿时无法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使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填报,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三、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含政策性加分)。
五、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以下校考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策划与编剧)、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数字媒体艺术等13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以下校考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表演、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表演(流行演唱)、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等8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六、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如下:
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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