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办法

1.我校在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统考的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1693806696816753.png

取消
技术支持: 云畅网站建设
  • 首页
  • 电话
  •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