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音乐学院影视表演专业校考初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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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初试朗诵、声乐考试不得带有任何音乐、音效伴奏效果,须原声,不得使用话筒等美化声音的一切设备或软件。

2、复试形体考试,舞蹈、武术、体操、戏曲身段表演等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不得着裙装;如需伴奏,均使用音频伴奏,请考生同时提供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 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3、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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