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校考)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专业及专业方向 综合成绩 (满分1500分) 音乐学(钢琴方向) 1128.1 音乐学(器乐方向) 1100.8 音乐学(声乐方向) 1057.1 舞蹈学 1100.73 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校考专业: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舞蹈学 (1)所报考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有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2)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不超过该专业(含招考方向)上一年度录取人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 (4)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5)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报考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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