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2020年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计划
艺术类:9名(声乐类3名、小提琴1名、中提琴1名、大提琴3名,低音提琴1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以下所列相关条件之一。
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第一发文单位)的独唱、独奏现场比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一、二等奖者。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相关弦乐或声乐)优秀团员称号者。
补充说明:杭十四中凤起校区建有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声乐和室内乐分团,允许初中教育阶段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弦乐或声乐)A级证书者报考。
四、报名和测试
(一)测试报名与资格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在规定的时间(5月22日8:00至5月23日18:00),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特长项目。
2. 5月24日下午(13:30—16:0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凤起校区(下城区凤起路580号)进行报考确认和资格初审,考生和家长需共同签名确认《报考信息表》。 
3. 5月28日我校将审核结果通知相关考生。审核通过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于5月29日向所读初中学校领取《202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于5月29日12:30—16:00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凤起校区领取《报名表》。   (二)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5月30日上午8:00开始   2.测试地点: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下城区凤起路580号)。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和《报名表》原件方可参加考核。
3.测试内容及计分:
艺术类:主项+音乐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弦乐(乐器自备)

考试
安排
科目
考试内容
满分
主项
自备弦乐曲目一首
70
音乐基础知识
视奏,有临时升降记号
30

  声乐(伴奏带自备)

考试
安排
科目
考试内容
满分
主项
自备声乐曲目一首
70
音乐基础知识
视唱:看谱即唱,五线谱或简谱自选
练耳:1.自然音程模唱,2.旋律模唱
30

  4.特长专业水平成绩(满分570分)计算:    特长专业水平成绩=实际测试成绩 ×5.7。

5.我校各类特长专业水平合格成绩为:科技类(390分)、艺术类(390分)、体育类(390分)。考生特长专业水平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合格的考生成绩6月3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www.h14z.cn)公示。
    6.特长专业水平成绩合格考生即视作完成提前批我校特长生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六、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各类录取按以下规则进行:
七、科技类考生: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特长专业水平成绩×70%。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不含加分),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分项目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特长专业水平成绩×70%。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达到270分者,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分类分项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特长专业水平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语文、英语、数学、科学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特长专业水平成绩×70%。
获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者须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在170分及以上;体育单项成绩达到市级比赛前2名、省比赛前3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须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在255分及以上;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须达270分及以上。达到上述条件的考生,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分项目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特长专业水平成绩高者优先,若特长专业水平成绩相同,则以现场测试分高者优先,若现场测试分仍相同,则以认证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语文、英语、数学、科学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若某一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将减少该项目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第一批招生计划。
3.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4.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办法由杭州第十四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061809

杭州第十四中学凤起校区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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