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2.实行非平行志愿(含一档多投模式)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
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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